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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8 09:59
來源:本站
向寧波市海曙區慈善總會捐贈,拿到了捐贈票據,如何做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呢?今天小編就跟大家聊一聊...
1.企業捐贈
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規定如下:
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結轉以后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年度利潤總額,是指企業依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計算的大于零的數額。企業慈善捐贈支出超過法律規定的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當年扣除的部分,允許結轉以后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計算案例參考如下:
A企業,2015年銷售收入為2000萬元,企業當期發生的成本支出1600萬元,年度會計利潤400萬元。(該企業除捐贈外無其他涉稅調整的事項)
?、伲喝鐮I業外支出列支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捐贈48萬元。
公益性捐贈額扣除限額:400(年度利潤)×12%=48萬元(可全部抵減)。
應納所得稅額:(400-48)×25%=352×25%萬元(企業所得稅率為25%)=88萬元,如果本年度未捐贈,其應納稅額=100萬元。
?、冢喝鐮I業外支出列支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捐贈60萬元。
公益性捐贈額扣除限額:400(年度利潤)×12%=48萬元(只能抵減48萬)捐贈支出納稅調整額:60-48=12萬元。
應納所得稅額:(400-48)×25%=352×25%萬元(企業所得稅為25%)=88萬元。
如果以上A企業當年未捐贈,其應納稅額=100萬元。該企業慈善捐贈支出超過法律規定的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當年扣除的部分為12萬,可在第二年計算企業所得稅時抵扣。
2.個人捐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個人將其所得通過中國境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以及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義務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目前最常接觸的個人所得額是工資薪金所得,這里的工資薪金的應納稅所得額是工資薪金所得減去免征額后的余額。捐贈票據原則上當月抵扣,只能一次抵扣,超過抵扣額度的,不能遞延到下月。
計算案例參考如下:
①A先生(中國籍)某月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扣除四金后)10000元,本月公益捐贈1000元。應納稅所得額=10000-5000=5000元;允許稅前扣除的捐贈=5000*30%=1500元;
本月扣除捐贈后的應納稅所得額=5000-1000=4000元;(1000元捐贈額可全部抵減)扣除捐贈后的應納稅額=190元 【5000-1000】*10%-210。如果本月未捐贈,其應納稅額=290元;
?、贐先生(中國籍)某月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扣除四金后)10000元,本月公益捐贈2200元。應納稅所得額=10000-5000=5000元;允許稅前扣除的捐贈=5000×30%=1500元;
本月扣除捐贈后的應納稅所得額=5000-1500=3500元;(只能抵減1500元)扣除捐贈后的應納稅額=140元。如果本月未捐贈,其應納稅額=290元。
其他值得注意的事項:
1.需使用公益事業捐贈票據抵扣個人所得稅的個人捐贈者,請注意當月抵扣,避免跨月使用,更不得跨年抵扣。
2.需使用公益事業捐贈票據抵扣企業所得稅的企業捐贈者,請注意企業所得稅一年抵扣一次,操作的時間與匯算清繳為同一時間(通常情況下為每年的4~5月)。企業慈善捐贈支出超過法律規定的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當年扣除的部分,允許結轉以后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3.捐贈票據若遺失但又有入賬需要的,可以由捐贈單位或捐贈個人出具捐贈票據遺失聲明,本會將提供捐贈票據的底單復印件加蓋基金會公章入賬。
4.機關、企事業單位統一組織員工開展公益捐贈的,納稅人可以憑匯總開具的捐贈票據和員工明細單扣除。
其他問題,都可以撥打海曙區慈善總會電話0574-55880591進行詢問。
愿我們在善行路上攜手同行!